受武漢肺炎影響者 綜所稅、營所稅申報擬可延後1個月繳

▲107年度個人綜所稅結算申報開跑。(圖/NOWnews資料照)
▲107年度個人綜所稅結算申報開跑。(圖/NOWnews資料照)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蔓延,目前政府也祭出紓困方案,銀行也針對受疫情影響的人的貸款、信用卡費等祭出延繳等措施,現在財政部更研擬針對受疫倩影響的納稅人,如遭隔離者給予延後繳稅措施,據了解,4月使用牌照稅、5月房屋稅、綜所稅、營所稅等可能平均可延期1個月繳納,至於具體做法仍待財政確定後對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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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之前財政部就已表示將密切注意武漢肺炎疫情發展情形,對於即將開徵或申報的使用牌照稅、房屋稅、所得稅及營業稅等稅目,視實際情形主動公告延長繳納期限,納稅義務人因疫情影響無法於規定期間內繳納稅款,可於納稅期間內,依法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財政部指出納稅義務人因武漢肺炎疫情,經主管機關實施強制隔離、居家隔離或檢疫等措施,致不能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或繳納稅款者,依稅捐稽徵法第10條規定,因天災、事變而遲誤依法所定繳納稅捐期間者,財政部或該管稅捐稽徵機關得視實際情形,公告延長其繳納期間。

另外,納稅義務人也可以於規定納稅期間內,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財政部官員透露,由於4、5月有多項稅目要繳,除4月使用牌照稅,5月更多還有房屋稅、個人綜所稅及企業營所稅,目前不少人受到武漢肺炎疫情影響,考量納稅人、企業負責人及醫療人員也可能受隔離影響,無法如期繳稅,因此研擬針對這些少數受影響的人,放寬繳稅期限。

不過,實際適用延期繳稅對象,目前財政部還在研議中,待確定後,財政部會盡快對外公告,據了解,平均應可延繳1個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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