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鄉親注意了! 防疫補償金即日起可向鄉鎮公所申請

▲金門防疫補償啟動,即日起在各鄉鎮公所接受申請。(圖/蔡若喬攝, 2020.03.23)
▲金門防疫補償啟動,即日起在各鄉鎮公所接受申請。(圖/蔡若喬攝, 2020.03.23)

記者蔡若喬 / 金門報導

受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並完成居家檢疫、隔離的金門民眾,即(23)日起可依衛生福利部所發佈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向各鄉鎮公所申請每人每日新臺幣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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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民政處指出,鄉親可於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線上申請,或於即日起至4月30日上班時間向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時之所在鄉鎮公所臨櫃申請,如逾時仍未申請,請於2年內至縣府服務台大廳辦理。

臨櫃申請時,請檢附申請書、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受雇人請假及無支領薪資之證明或無法從事工作及無獲得報酬、補償之切結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民政處表示,依規定受隔離或檢疫者於隔離或檢疫期間,若未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如:應居家檢疫者卻到處趴趴走),就不能申請防疫補償。

另隔離或檢疫期間若領有薪資,也不能申請;如果上班日雇主未給薪,則可發給補償,但依據勞基法規定一週2天的休息、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依法由雇主給薪,則將會予以自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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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