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兩名居家檢疫者趴趴走!養雞割草、外出採買共罰30萬

▲吳男開車離開隔離處所去養雞割草,罰20萬元。(圖/記者陳惲朋翻攝,2020,04.01)
▲吳男開車離開隔離處所去養雞割草,罰20萬元。(圖/記者陳惲朋翻攝,2020,04.01)

記者陳惲朋/嘉義報導

嘉義縣政府1日施展鐵腕,再開罰2人違反新冠肺炎居家檢疫規定者,縣府再次重申,防疫沒僥倖,民眾千萬不要挑戰政府防疫決心;居家檢疫隔離期間出走沒理由,即使不接觸人群,離開檢疫隔離處所就是違法﹔嘉義縣迄今共開罰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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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表示,1日裁罰的2件,分別是吳姓男子養雞割草,離開處所2到6小時,遭民眾檢舉;另一位阮氏女子,外出買東西,離開處所約1小時,村幹事撥打電話關懷未接。

縣府指出,2人經警方查證屬實,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第1項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特殊條例第15條第2項規定,衛生局依擅離時間,分別裁罰20萬及10萬罰鍰。

翁章梁縣長說,縣府團隊投入大量人力資源,提供居家檢疫隔離鄉親全方位身心照護服務,就是希望協助他們安心度過14天的檢疫隔離期;也期望有效防堵社區傳染,但還是有鄉親心存僥倖﹔凡居家隔離、檢疫的民眾,如未依規定而擅離指定住所者,絕對從重裁罰不寬容。

▲阮女離開檢疫處所買東西,罰10萬元。(圖/記者陳惲朋翻攝,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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