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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會主委雷倩質疑政黨法違憲,侵害言論自由,強調婦聯會七十年來,就是慈善公益團體,卻不斷遭黨產會抹黑成政治團體,內政部次花敬群表示,婦聯會概念、性質上屬於政治團體,亦得依法收受政治獻金,如要轉型成社福團體,可用一般社團另外去成立,昨日限期已到,廢止婦聯會的立案「今天會簽上來」,該清算就清算。
內政部官員進一步解釋,不只婦聯會今天會發出公文,針對全部的政治團體,其實在去年12月7日就到期,已經給了2年4個月的改善期限,婦聯會也決定不轉為政黨,依據政黨法,就是廢止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