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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對於責任制工作,其實政府有明確規定,只是調查也發現,不少勞工恐怕成為責任制遭濫用的受害者,雖然有19.9%自認是責任制,無上下班時間限制,完成自己的工作後即可下班。而有28.8%自認為非責任制,有上下班時間限制,加班的話要算加班費。
勞工們更估計,平均每周要加班2.2天,換算下來,等於一個月內大約有8.8天,無法準時下班,其中更有15%的勞工指出,每周加班在5天以上,幾乎到了天天加班的程度,只有24.3%的上班族指出,幾乎沒在加班。
回顧過去一年,有高達74.6%的勞工透露,曾無酬加班,同時每個月自估,平均「少領」了4876元的加班費,其中甚至有10.1%,自認資方應付未付的加班費,在1萬元以上。若以經常性薪資42338元換算,對無酬加班、做白工的人來說,等於變相被「A掉」11.5%的月薪。以全體受僱就業者912.8萬人估計,潛在的「白工功德族」,恐怕將上看681萬人。
解讀上述調查數據,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憂心表示,部分勞工其實處於工時認定的灰色地帶,意謂著有些雇主,一方面想透過打卡方式,來掌控員工出缺勤狀況;另一方面又考量人事成本,並不願意多付加班費,卻要求同仁要「負責任」,完成工作後才能下班,導致勞工權益受損,甚至因為休息不夠,引發過勞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