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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銀行將個人住房按揭貸款資金,直接劃入非房屋交易雙方的第三方,該第三方又將資金劃至房地產中介公司,因此,上海銀監局決定,對於違反個人住房業務受託支付要求的工行靜安支行、中行臨沂路支行等7家商業銀行營業機構,自4月25日起暫停個人住房貸款業務2個月,並責成對相關人員內部問責。
其他被點名的銀行營業機構還包括建行(0939-HK)張江支行、交行(3328-HK)黃浦支行、興業銀行普陀支行、浦發銀行楊浦支行及滙豐銀行(中國)上海分行本級(不含轄內其他支行)。
上海銀監局表示,商業銀行應進一步規範與房地產中介公司的業務合作,加強對房地產中介的審核,實施業務合作名單制管理,不得為房地產中介墊支提供隱形擔保。
另外,當局又發現,部分中介公司,存在通過「首付貸」及墊付資金等方式為交易雙方墊資的情况,暫停轄內各商業銀行與6家房地產中介業務合作1個月,直至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核實相關情况後才恢復合作。大陸傳媒引述業內人士稱,部分小型中介公司,若要停止貸款業務1個月,將無法營運,客戶面臨解約風險。被點名的房地產中介為太平洋房屋、仁豐、我愛我家、佳歆、漢宇、鏈家。
『新聞來源/鉅亨網 https://news.cnye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