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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根據應施檢驗玩具商品國家標準 CNS 4797-1 「玩具安全-第1部:可燃性」第4.1節規定,「不得含有易燃氣體、極度易燃液體、高度易燃液體、易燃液體及易燃膠體」,並須貼有「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才能於市場銷售。
▲標檢局提醒,廉價波波球可能由氫氣充填,安全疑慮升高。(圖/標檢局提供)
標檢局呼籲業者,不能使用氫氣等易燃氣體充填波波球,同時,若經查證屬逃避檢驗者,將依「商品檢驗法」處以 20 萬元以上、 200 萬元以下罰鍰,同時提醒消費者,選購時應確認所充填的氣體成分,注意是否有詳細清楚的中文標示,勿貪圖便宜選購品質低劣、標示不清之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