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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如前述,縣政府先向中央申請補助,如果有取得補助,就不用善款。
2 .這是用於補貼業者申請紓困貸款的利息,本金還是業者要自己償還。所以真有需要紓困業者才會用到。
3 .這筆錢是暫時預估,縣政府還需要補明確的估算依據。
館長看了火冒三丈,指出此次花蓮地震善款共有 20 億元,自己也捐了 100 萬元,更帶動粉絲一同捐款, 不甘被政府擅自挪用善款,認為善款是拿來幫助花蓮災民,如今卻僅有 8.7 億元用在受災戶身上,高達 8 億元挪用補貼花蓮石材與觀光等產業,感到極度無奈。
館長也提出以下 3 點:
1 .捐款一定要專戶專用,款項要公開透明化。
2 .捐款是人民的錢,出自於愛與台灣人的情感,並不是讓政府補貼任何產業,因為除了災民,誰都不夠格使用善款,若要補貼產業則舉雙手反對,且說:「你為什麼不拿來補貼我的健身房?我有捐餒?」
3 .若真的這樣做,以後發生災難,大家都不捐錢,政府是否該承擔道義上的責任?
館長表示自己歷經過 921 大地震,當時一堆善款、款項「都不見了」,指控政府交代不清,讓他很不安心,若繼續這樣做「台灣真的沒有未來,台灣人啊!你們要讓政府玩多久?」氣得直呼:「我沒辦法接受」,甚至提出申請退款,強調台灣應立法「專款專用,全民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