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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政府發展綠能產業政策,金管會表示,將再開放外銀在台分行發行新台幣金融債券,以協助綠能產業取得融資。
金管會指出,此次訂定「外國銀行在台分行發行新台幣金融債券辦法」草案,目的是希望外銀「取之於當地、用之於當地」,故明定發債資金用途應使用於我國政府境內重大公共建設、離岸風電建設及綠能產業建設的相關投融資,且不得兌換為外幣使用。
至於發債規模限制部分,考量外銀在台分行吸收新台幣資金能力有限,以及新台幣流動性風險等因素,草案明定外銀需符合一定資格條件,才能申請發行新台幣債券,發行額度上限則為外銀分行淨值的 8 倍,以合理反映其風險。
目前 27 家外銀分行的總淨值為 659 億元,且均符合發債申請條件,以此估算,外銀分行發行新台幣金融債券的上限為 5272 億元。預期本次鬆綁應能促進外資增加對台實質投資,滿足國內綠能產業中長期融資需求,並可增加投資標的種類、活絡債券市場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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