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夾娃娃機開遍大街小巷,也衍生不少問題。新北市首創訂定「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明定營業場所必須距離學校100公尺以上,機台內商品不得有金銀珠寶、通用貨幣、電子票證、菸酒、檳榔、成人情趣用品、活體生物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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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各大商圈店面出租愈顯困難,因此低成本、低風險的無人管理夾娃娃機店如雨後春筍般趁勢崛起。新北市經發局長張峯源表示,夾娃娃機並非經濟部認定的電子遊戲機,不受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規範,性質屬於選物販賣機的一般零售業,設置門檻較低,業者辦妥公司或商業登記後即可營業。

根據統計,新北市共有1134家夾娃娃機店,推估機台數量約有2萬2千台,近來接獲民眾陳情,反映夾娃娃機過度氾濫,包括距離學校太近、學童逗留花光零用錢、佔用道路騎樓、擺放成人情趣用品、盜版品或活體生物、機台改裝與涉及賭博情事等。由於目前沒有專法管理夾娃娃機店設立與經營,為維護商業秩序並保障消費者及兒少權益,新北市首創「新北市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自治條例」草案。

張峯源指出,自治條例草案全文共計10條,內容包括規範業者設置營業場所與學校距離、機台必須由經濟部評鑑為非屬電子遊戲機、機台內不得陳列之商品及現金買回、機台必須標明取物金額和負責人姓名與聯絡資訊等。

經發局指出,抓娃娃機台若是擺放在一般文具店、餐飲店或洗衣店內等場所,也適用這條自治條例規定,而條例在送交市議會審議通過公告後,會給予半年的緩衝期,全市學校周邊200公尺內約519家夾娃娃機店將是首要改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