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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校因招生不良、資金短缺力圖起死回生,往往交由董事會易手予其他財團,卻逐漸轉變成另類圈地模式,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表示,私校資產依照現行私校法規定,是由董事會捐助章程決定,若無則交由地方政府接管或捐助給公立學校,為了取得土地,財團則在退場前進駐接手,要不然就會被政府接管。陳政亮表示,台灣私校從南到北每校皆為好幾個甲土地,私校退場是讓財團看到僅剩的土地炒作機會。
財團實質上為了土地,辦學則是其次甚至只是取得土地的障眼法,財團入主後為了降低營運成本,便著手清理校內人事、資遣教師、輔導學生轉學,卻也造成大量師生四散,中年失業、因銜接不良而輟學者更不在少數。
私校退場已有亞太技術學院師生抗爭作為前車之鑑,而私校退場轉型條例目前仍未三讀通過。教團呼籲,私校退場應回歸教育公有性,將校產回歸公有、甚至讓公立大學多增加一個分部,後續法律應積極彌補董事會易手時的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