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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金湖派出所警員李清福、蔡宛凌接獲指派到場實施訪查,亦通知刑事警察大隊鑑識組人員趕抵現場採證,同時調閱附近由警察局設置的環島監錄系統監視器過濾,卻因案發地點位處偏僻未能調閱到相關車輛經過,致案情陷入膠著。
後因支援警員洪銘濠,從被害人口中得知該時段有一女一男共乘一部機車經過且形跡可疑,並與其會車,遂查看被害人車上行車紀錄器畫面,初步判斷是住在轄內鄭姓女性民眾的可能性極大,循線得知與她同乘一台機車的陳姓男子為分局治安人口,係住在金湖鎮成功海堤附近,經前往陳姓男子住家訪查,陳民原先否認有到過案發地點,然在員警運用辦案技巧及訴之以情的柔性勸說下,終究突破其心房,陳姓嫌犯供稱因為長期失業找不到工作,沒錢養兒育女,路過該處才臨時起意破窗竊取他人財物,並繳回尚未花完的一千元新臺幣贓款,員警隨即將其帶返所偵訊,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