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怨會痛拒行房 他看監視器驚見「一周帶小王回家4次」

▲新北市一名 30 歲的張姓男子,竟偷拍弟弟與其女友的性愛過程,時間長達 1 年之久。(示意圖/ NOWnews 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 30 歲的張姓男子,竟偷拍弟弟與其女友的性愛過程,時間長達 1 年之久。(示意圖/ NOWnews 資料照)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呂姓男子指控,每次想跟林姓妻子行房時,對方總以「會痛」為由拒絕,因此兩人結婚 13 年來行房次數寥寥無幾。去年呂男打算出售另一處的房屋,意外發現住家監視器竟拍到妻子帶著小王回家洗澡、恩愛的畫面,頻率高達一周四次,讓呂男氣得訴請離婚並求償 6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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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男控訴, 2005 年跟妻子結婚後,行房時妻子經常喊痛拒絕,他曾建議就醫但妻子不願意,兩人可說幾乎沒有性生活,妻子在 2016 年從事房仲工作後對他態度更為冷淡, 2017 年岳父因車禍過世後,妻子更乾脆不回家與他同住。

呂男去年想賣掉土城區的房屋,不料在查看監視器畫面時,發現妻子竟經常帶著一名謝姓男子返家休息,兩人甚至一起洗澡、發生性關係,呂男不甘被戴綠帽,訴請離婚並對兩人各求償 60 萬元。

林姓女子則表示,丈夫長期沉溺於電玩遊戲,不帶她回娘家,且有特殊性癖好,甚至要她模仿 A 片的性愛動作、配合肛交等,導致她感染尿道炎,因此她同意離婚但拒絕賠償。

法官審理後認為,謝男已坦承與林女發生親密關係,同意賠償 60 萬元與呂男和解獲得撤告,認定林女對婚姻不忠,呂男提起離婚訴訟有理由,判准兩人離婚且林女須賠償 15 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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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