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重複用一次性醫材 民團批衛福部「打地鼠」通報才查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公布,明定非親屬間之合適腎臟捐贈者,得於自主意願下,經器官移植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進行交換捐贈移植手術。(圖/截取自pixabay)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公布,明定非親屬間之合適腎臟捐贈者,得於自主意願下,經器官移植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進行交換捐贈移植手術。(圖/截取自pixabay)

記者汪瑋琪/台北報導

台大等多家醫學中心不顧法令規定,私下重複使用一次性耗材,甚至擬定消毒SOP,衛福部醫事司將主動加強稽查。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副執行長朱顯光痛批,從過去至今,政府老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醫材管理一直是打地鼠式處理,往往通報後才進行徹查,建議衛福部應由部長層級帶頭進行全面檢討,針對醫材前端訂定明確使用標準,並公開透明給予患者選擇權,後端則應建立通報檢測系統,了解重複使用的醫材是否有後遺症,對此調整醫材使用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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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顯光痛批,早在2004年,醫改會與腎友協會曾揭露洗腎人工腎臟有重複使用的問題,依照國外標準只能單次使用,國內卻有重複使用,甚至用到6次以上的問題,病患完全不知情;過去北榮也曾發生重複使用注射針筒,以致6人感染瘧疾,最後造成其中4人不幸死亡的事件,而健保署的態度始終是事情被舉發後才徹查,從來不清楚明定規範,系統性整理哪些醫材可重複使用,又有哪些不行,導致醫院各自為政。

針對台大回應,重複使用醫材是幫病人省錢,朱顯光表示,無論是國內、外醫材,都會註明可否重複使用,抑或是只能單次使用,使用次數皆符合臨床標準,醫療院所應遵守使用規範,若想重複使用,除非提出強而有力的臨床證據,證明重複使用無礙,並通過政府認可,否則絕不能便宜行事。

朱顯光也質疑,這些重複使用醫材的醫院,用「幫病人省錢」的說法解釋,但依他了解,有些醫院使用重複性醫材,但收費不見得比其他醫院便宜,根本收好收滿,到底哪裡替病人省錢?

朱顯光建議,此事涉及衛福部食藥署、健保署、醫事司三方,也因此事情發生後往往互踢皮球,應由部長帶頭進行全面檢討,依照臨床證據和國際標準,制定合理性的明確規範,並公開透明給予患者知的權利,另也應建立通報檢測系統,醫院和患者都能主動通報,使用重複性醫材後感染症狀或後遺症有哪些,如此一來就能知道消毒或管理是否出問題,以及是否能繼續重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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