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此,長榮航空發聲明稿表示,以桃園-東京為例,所謂 11 小時的執勤時間,包含了報到/報退地點往來機場交通、用餐等無提供勞務時間,並非全程都在進行高強度勞動。但工會刻意以所謂「苦站」的方式企圖片面扭曲社會大眾對空服員工作的認知,並以此作為要求必須過夜的理由,實難接受。
長榮航空指出,針對工會所提出的 3 個當天來回航班,除金邊航線已實施包月專飛班外,桃園-東京 7 月起推出專飛班、冬季班表過夜,目前報名人數也已額滿;桃園-北京去年已實施 8 月雨季過夜,另外也提出 6 至 8 月雷雨季及跑道歲修的月份過夜之方案,預計 6 月開始實施。
長榮航空強調,空服員派遣均符相關法令規範,每月平均飛時為 75 小時,每月平均工時(包含飛時、公司待命、上課受訓等時數均計入)則為 120 小時,遠低於法規上限。
長榮航空坦言,部分區域航線的航班,偶因突發事件如天候、軍演、機場流量管制、機械故障等因素,致工時超過 12 小時,但占比僅為所有航班一年總飛航班次的 0.1%~0.3% ,機率極低。將針對幾條較易遇到突發事件的航班,視其個別狀況提供優化派遣方式,超時次數已經逐年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