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海上平台業者簽署切結 東安小丑魚當場抓包裁罰

▲澎湖縣政府與9家海上平台業者,針對垃圾、牡蠣殼及水肥等處理議題進行簽署切結,確實遵守「澎湖縣海上平台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圖/記者張塵攝,2019.06.11)
▲澎湖縣政府與9家海上平台業者,針對垃圾、牡蠣殼及水肥等處理議題進行簽署切結,確實遵守「澎湖縣海上平台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圖/記者張塵攝,2019.06.11)

記者張塵 / 澎湖報導

澎湖縣政府今(11)日針對垃圾、牡蠣殼及水肥等處理議題,與9家海上平台業者進行簽署切結,確實遵守「澎湖縣海上平台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旅遊處下午發動突襲檢查,前往東安小丑魚海上平台,針對溢流孔未堵塞、水肥未如實申報等缺失,將開罰3萬元,並勒令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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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水員至平台下方確認溢流孔未封塞,縣府將依規定裁罰,並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圖/記者張塵攝,2019.06.11)

今日中午旅遊處、環保局及警察局等單位,由旅遊處長陳美齡帶隊,突擊檢查東安小丑魚(2號)海上平台,並僱請潛水員再次至平台下方確認,該溢流孔仍未封塞,旅遊處將依規定裁罰,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並檢討修訂法規,提高罰則,以維護澎湖海洋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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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安小丑魚(2號)海上平台溢流孔仍未封塞,澎縣府將依規定罰3萬元。(圖/記者張塵攝,2019.06.11)

據了解,不合格的東安小丑魚(2號)海上平台,前年水肥申報清除1次、去年2次,與其他家一年申報20餘次差別過大,但業者辯稱是公司會計遺失報帳資料,才會出現水肥運輸過少的情況;陳美齡表示,依據澎湖縣海上平台船自治管理條例第16條、17條分別開罰最高3萬元天,直至溢流孔堵塞為止。

縣府並要求業者,每月5日前以傳真或e-mail,繳交每月遊客人數及垃圾清理紀錄統計表以為佐證,旅遊處將不定期會同有關單位進行聯合稽查,視察平台上相關環保、衛生、海上安全等各項管控,督導平台業者確實善盡責任,共維海域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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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海上平台是國內合法近海休閒產業,提供遊客品嚐鮮蚵及海上垂釣的體驗,頗受遊客喜愛。(圖/記者張塵攝,2019.06.11)

澎湖海上平台是國內合法近海休閒產業,提供遊客品嚐鮮蚵及海上垂釣的體驗,頗受遊客喜愛;縣府指出,維護海洋生態是全民責任,也惟有業者與政府密切合作,始能永續提供遊客最舒適的海洋娛樂活動,共創雙贏局面,確保海上平台產業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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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