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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政府文化觀光局長許有仁表示,縣府正在進行公共藝術作品的地點檢討,配合當地特色及人潮聚集處,使公共藝術發揮最大效益,因為「諸羅樹蛙」在大林鎮棲息數量較多,大林的社團國小更是以諸羅樹蛙為特色小學,所以將「泡泡樹蛙」移到大林運動綠廊設置。
許有仁指出,原泡泡樹蛙設置地點換成為「花羨美好」地景藝術作品,以燈泡為元素,藉自然光投射花影變化,體現柔和的光芒與花朵燦爛的美好,設置在縣府前廣場代表「發現嘉義的美好」。
嘉義縣政府去(107)年編列1000萬元辦理地景藝術,再用第二預備金900萬元,合計1900萬元製作成10件藝術品;詹琬蓁以為嘉義縣的財政困難,大型藝術品已經很多,移動裝置藝術品也需經費,真的不該再如此花費公帑;如果因為大型建設需要設置公共藝術品,也應該要配合各地的特色規劃設計,不應先做好再找地方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