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試過檳榔國中生 竟發現近6成「第一口」在小學階段

▲根據調查顯示,青少年首次嚼檳榔來源多為家人及朋友。(圖/記者汪瑋琪攝)
▲根據調查顯示,青少年首次嚼檳榔來源多為家人及朋友。(圖/記者汪瑋琪攝)

記者汪瑋琪/台北報導

國民健康署今(26)日公布「107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青少年首次嚼檳榔來源多為家人及朋友,國中生佔75.8%、高中生佔81.2%,進一步分析發現,有嘗試過的國中生,近6成第一次嚼檳是在11歲以前,也就是在小學階段,其中更有高達25.6%的人,在7歲以下首次嚼檳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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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衛福部107年死因統計和國健署105年癌症登記資料,口腔癌位居國人癌症死亡原因即發生人數第5位,每年約有7千名新發生個案、3千人死於口腔癌,而口腔癌患者中多有嚼檳榔習慣。

國健署「107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針對2萬966名國中生及2萬3939名高中職生進行探討,發現國中生嚼檳率1.34%,較100年降幅12%;高中職嚼檳率2.10%,較100年降幅44%,長期趨勢呈下降。

關於青少年首次嚼檳榔來源,調查發現多為家人和朋友。來源為家人者,國中佔45.5%、高中職為29.1%;來源為朋友者,國中佔30.3%、高中職佔52.1%,共約佔了7至8成。

進一步分析發現,有嘗試過的國中生,近6成第一次嚼檳是在11歲以前,10至11歲就佔20.2%,8至9歲則是12.8%,最讓人訝異的是,7歲以下竟高達25.6%。

國健署署長王英偉表示,檳榔為一級致癌物,嚼檳榔是造成國人罹患口腔癌主因,而國內研究也顯示,嚼檳榔者相較未嚼檳榔者,使用非法藥物的比例高達15倍,因此拒絕好奇嘗試第一口檳榔很重要。

王英偉呼籲,家長應避免於家庭中使用菸、檳等物質,孩子也應養成堅定心志,巧妙拒絕同儕誘惑,業者也應遵守兒童少年與權益促進法,不得提供或販售菸、酒、檳榔予18歲以下兒童少年,違者將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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