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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玉芸表示,該名中國大陸籍配偶被判刑4個月、緩刑2年,要求還款並開罰;醫院端則是因收治病患為落實身份不實,要求改善、未處分。
根據健保署統計,2014年迄今,冒用健保卡共計35件、金額超過175萬元,分析冒用樣態,最大宗為國內逃逸外勞,其他包含國人通緝在逃、親人冒領管制藥物,中國大陸籍配偶雖僅查獲2件,卻佔金額最高。
董玉芸說,健保署7月已發函至各大醫療院所,重申針對可疑者落實查核雙證件。依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若醫院未核對就醫者身分文件,萬一不符,健保可不予支付醫療醫用,並可處分記點、停約等;明知冒用又申報,扣減醫療費用10倍金額、開罰2至20倍金額;出借與冒用健保卡的人,則會移送法辦,涉及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