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獲三峽印刷廠染藍溝渠 環保局: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

▲稽查人員逐一打開人孔蓋搜尋,並沿著防火巷一路往上游查找污染源。(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稽查人員逐一打開人孔蓋搜尋,並沿著防火巷一路往上游查找污染源。(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陳志仁 / 新北報導

新北市環保局2日晚間接獲民眾的通報,指稱新北市客家園區對面的三峽區隆恩街附近溝渠遭染藍;稽查人員立即至現場兵分多路的查察後,發現三鶯路璟豐紙品有限公司將未經處理的藍色印刷廢液直接排放,依法最重可裁處3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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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表示,三峽區隆恩街附近溝渠亦連通至下游的北大心湖,稽查人員火速趕往通報現場,但因該溝渠水流湍急,人員到場時水色已呈清澈,經初步採水檢驗,排除急性重金屬的污染疑慮後,繼續循著防火巷水路逐步向上游查找;但稽查人員逐一打開人孔蓋搜尋,以釐清錯綜複雜的水路,並憑藉稽查經驗及陳情人提供的詳細資訊與照片,鎖定可能污染源為三鶯路的印刷或印染製程。

環保局說,因三鶯路一帶附近小型工廠數目多,且多數工廠已結束作業大門深鎖,使稽查難度倍增,經兵分多路且鎖定印刷廠進行清查下,在三鶯路76巷的防火巷內搜尋到藍色廢液殘跡,稽查人員遂進入一旁的璟豐紙品有限公司,當場發現廠中有幾個桶子內殘留藍色液體;在稽查人員的盤問下,該公司人員坦承2日下午16時許確實有傾倒約2個水桶的藍色廢液至管道中,直接排出廠外。

▲稽查人員進入位於三鶯路的璟豐紙品有限公司後,當場發現藍色的廢液桶。(圖/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強調,該公司將未經處理的藍色印刷廢液逕排放至連外溝渠,污染環境的行徑,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稽查人員當場告發,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後續亦將不定期前往複查;並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於設立工廠時應即規劃設置適當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免汙染環境,也呼籲民眾一旦發現遭受污染,第一時間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將立即前往查處、打擊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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