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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說,因三鶯路一帶附近小型工廠數目多,且多數工廠已結束作業大門深鎖,使稽查難度倍增,經兵分多路且鎖定印刷廠進行清查下,在三鶯路76巷的防火巷內搜尋到藍色廢液殘跡,稽查人員遂進入一旁的璟豐紙品有限公司,當場發現廠中有幾個桶子內殘留藍色液體;在稽查人員的盤問下,該公司人員坦承2日下午16時許確實有傾倒約2個水桶的藍色廢液至管道中,直接排出廠外。
環保局強調,該公司將未經處理的藍色印刷廢液逕排放至連外溝渠,污染環境的行徑,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規定,稽查人員當場告發,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後續亦將不定期前往複查;並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於設立工廠時應即規劃設置適當的污染防治措施,以免汙染環境,也呼籲民眾一旦發現遭受污染,第一時間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將立即前往查處、打擊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