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豪雨而發生財產損失 嘉義縣可申請租稅減免

▲嘉義縣政府提醒民眾受到豪雨災害,可於受災日起30天內提出由請。(圖/記者陳惲朋攝 )
▲嘉義縣政府提醒民眾受到豪雨災害,可於受災日起30天內提出由請。(圖/記者陳惲朋攝 )

記者陳惲朋/嘉義報導

台灣地區連日受到豪雨侵襲,嘉義縣無論山區與平地也不例外,土石崩落、道路管制、火車停駛等時有所聞,民眾身家財產難免遭到損害,縣府籲請受災民眾,在受到豪雨災害日起30天內一定要申辦減免地方稅捐,以免自己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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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表示,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原則上以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可免徵「房屋稅」;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可減半徵收;如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可在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地價稅全免。

對於課徵娛樂稅業者,縣府說,如因災害未能營業而受損,應自災害發生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依勘查結果,以實際營業天數計徵娛樂稅;汽車、151cc以上機車因災害受損,需修復才能使用或無法使用,也要在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持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將會計徵到災害發生前1日。

嘉義縣政府提醒民眾,如因近期豪雨造成財產損失達到減免標準,在災害發生日起30日內申請減免地方稅,申請書可到財稅局網站下載「災害損失申請書」,或到「官網線上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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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