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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耀祥就目前「視聽串流服務法」相關草案說明,這是暫定的名稱,將來也有可能改名「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目前還在內部討論當中,有那些東西進入納管或是納管的範圍制定,本國還是外國,有境外的問題,涉及到落地,要強制登記還是鼓勵登記都有不同的觀點,依照行政流程還需要聆聽各界的意見,公告或是開說明會,還需要一段時間,但還是希望盡快把本國OTT進入納管,明年可以衝衝看。
不過,立委葉宜津質疑,NCC預計把3.7GHz到3.8GHz中的100M頻譜頻寬作為企業專網專頻的政策,提供免費試用實驗不合理,只有公益才需要開放免費。對此,NCC表示,3.7GHz和3.8GHz太接近3.5GHz黃金頻段,應該走向高頻段開放專網專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