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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被告明知,坐落台南市白河區六重溪段內之7筆土地,使用分區均為山坡地保育區,使用地類別則分別為農牧、林業等用地,竟未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變更土地使用並報經上級機關核備,於不詳時間,擅自將上開土地加以整地,設有多棟建物、圍牆,並鋪設水泥鋪面,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之規定。
台南市政府於2018年6月27日處以林某新台幣15萬元罰鍰,並令其停止一切非法使用行為,且應於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3個月內依法申請合法使用或恢復原狀,然經台南市白河區公所於2018年11月6日現地勘查,林姓被告並未合法申請使用或恢復原狀,上開土地仍設有多棟建物、圍牆並鋪設水泥鋪面。核林姓被告所為,係違反水土保持法及違反區域計畫法罪嫌,依法偵結起訴。
業者表示,文創館依法設立,有商業登記證明及繳稅資料,絕無非法開業情事。水保認定一事,乃去年查察結果,這段期間積極申請變更地目,會再向相關主管機關說明,亦尊重司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