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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化部組織法草案的規劃中,包括文資局將升格成文資署,並在地方設有分署辦公室,另外將博物館科改制為博物館司,鄭麗君說明,各國博物館都是很重要的文化政策,而我們有博物館法,那接下來就會希望有博物館司。
另外,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將整併,再加入人文創發展司、人文及出版司相關業務合併為文化產業署。
鄭麗君表示,過去因為文化政策都逐步在發展,所以到了現在比較完整的體系之後,有必要來設計的文化部的組織法,因此已經函報行政院,經過3年的檢討以後函報行政院,希望能夠未來發揮整體施政的效果。
鄭麗君說明,因為都是在既有的數量底下來進行調整跟整合,既有的組織總數其實沒有成長,但因為現在更細部的內容要尊重行政院的審查,逐步審查,若有共識,我們就會及早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