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武/新購F-16V戰機 空軍將派飛官越洋飛回來

▲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生產的F-16V戰機。(圖/ 洛克希德馬丁官網)
▲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生產的F-16V戰機。(圖/ 洛克希德馬丁官網)

記者呂炯昌 / 台北報導

立院財政、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13)日舉行聯席會議,審查增購66架F-16V的特別預算案。 國防部證實,已經與美方商議,未來新購的F-16V在美國出廠後,將派飛官從美國將飛機飛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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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詢問,20年前空軍採購F-16A/B型交機時,首批兩架從美國橫越太平洋飛回台灣,當時空軍曾派中校飛官郝光明,跟隨同乘雙座的F-16B飛回國,這次是否會比照辦理?

國防部長嚴德發證實,新採購的66架F-16V也會採取過往模式飛回台灣,我方與美方商議,將派飛官從美國將戰機飛回來。

國軍三型主力戰機中,IDF經國號戰機為漢翔公司在台中沙鹿廠生產,所以沒有越洋交機的問題。幻象2000戰機則為法國製,由船運從法國運回台。1990年代交付的150架F-16A/B型戰機,則是橫渡太平洋返國。

首批返台的2架F-16A/B在1997年4月返台過程中,途經夏威夷與關島落地加油,我國空軍的種子教官郝光明中校曾與美方飛官一同駕駛雙座型F-16B型機返台,成為目前唯一駕駛F-16戰機飛越太平洋的國軍飛官。

如果在戰機越洋交機過程中發生損壞,該由負責?軍方表示,依據美國海外軍售(FMS)的規定,飛機在製造商出廠後等於是移交給購買國,所以在飛交的過程中就已經算是我方財產。不過,在飛交過程中,我方都會給飛機與隨行人員購買保險,如果真的發生狀況,還是可以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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