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大學董座2子任校董事、主秘 坐領百萬年薪教部要查

▲有媒體今(20)日爆料,位在台南的台灣首府大學董事長應秀鳳讓兩名兒子擔任學校要職,年薪達百萬,其中次子蔡鎮安更擔任主任秘書,然而他去年6月才剛從首府大學企管系畢業。(圖/翻攝自台灣首府大學臉書)
▲有媒體今(20)日爆料,位在台南的台灣首府大學董事長應秀鳳讓兩名兒子擔任學校要職,年薪達百萬,其中次子蔡鎮安更擔任主任秘書,然而他去年6月才剛從首府大學企管系畢業。(圖/翻攝自台灣首府大學臉書)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

有媒體今(20)日爆料,位在台南的台灣首府大學董事長應秀鳳讓兩名兒子擔任學校要職,年薪達百萬,其中次子蔡鎮安更擔任主任秘書,然而他去年6月才剛從首府大學企管系畢業,不禁讓人質疑缺乏教學、治校經驗,而另一名兒子蔡鎮宇更是擔任學校董事,年薪高達177萬,也讓外界質疑有尸位素餐之嫌,教育部今日表示,目前已經成立專案小組介入調查,會儘速公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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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私立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尤榮輝向媒體爆料,首府大學去年7月1日聘用董事長次子蔡鎮安擔任主任祕書,但他去年6月才剛從首府大學企管系畢業,沒有教學、治校的經驗能力,而主秘的位子對於學校來說相當重要,質疑蔡鎮安就任的正當性。而董事長長子蔡鎮宇目前也正擔任學校董事,年薪高達177萬,但據傳鮮少出現在學校,有尸位素餐之餘。

教育部高教司指出,針對台灣首府大學聘任董事長2子為專任董事及主任秘書一事,將組成專案調查小組釐清相關事實,包括工作職掌、出勤狀況及薪資報酬等,而依照私校法第16條規定,董事相互間有配偶及1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之關係者,不得超過董事總額3分之1。

而私校法第44條規定,學校法人的董事長、董事、監察人及校長之配偶及3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擔任所設私立學校承辦總務、會計、人事事項之職務,另依該校組織規程第10條第3款規定,秘書室主任秘書由校長聘請副教授以上教學或研究人員兼任,或由職員擔任之,教育部將依法檢視2人的聘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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