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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表示,韓方終於9月19日完成我國產棗鮮果實輸韓檢疫條件預告程序,並完成公聽會,無反對意見,之後於今日公告解禁,同意我國棗鮮果實採取1.0℃下持續12日的低溫檢疫殺蟲處理後,輸銷該國。
農委會還表示,台灣棗原果小味澀,後經農委會長年努力選育種出多個優良品種,深受消費者及農民喜愛;農民更利用產期調節技術,已可將採收期自12月延長至翌年4月,增加外銷機會。
農委會也指出,目前台灣棗鮮果實可不經檢疫處理輸銷至加拿大、大陸、香港、馬來西亞、澳門、汶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巴林、印尼、荷蘭及俄羅斯等國家與地區;除了日本於2016年12月28日開放我國棗鮮果實採取低溫檢疫殺蟲處理後輸銷外,韓國更於今日開放我國棗輸入,更有助於拓展棗鮮果實外銷市場。
農委會強調,韓國為各國農產品競相爭取外銷市場之一,我國棗鮮果實獲得輸韓解禁,我國依據韓方公告的「台灣產棗鮮果實風險管理措施」,落實輸出檢疫殺蟲處理作業,全力促成我國優質棗鮮果實拓銷韓國市場,提供韓國消費者優質鮮棗,也為農友帶來更高的產值及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