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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總局表示,過去傳統固定式測速照相係單一定點測速取締,用路人僅在測速器前減速;區間測速則是可將速度控制範圍由點擴展至線之測速取締,當車輛通過區間測速起點及終點時,系統將辨識車牌及記錄通過時間,計算該車輛在測速路段距離的平均速率,倘若平均速率大於速限即代表超速。

實施區間測速之起點及終點均設有測速取締標誌「警52」及黃底黑色字告示牌提醒用路人,請用路人務必遵守速限(時速90公里),隨時留意路旁的交通設施牌面,同時克制油門避免超速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