覬覦公共工程款索討「配合款」 警偵破工程蟑螂集團

▲台中警方偵破公共工程蟑螂集團,起出13萬餘元現金、犯案聯絡用手機及相關標案資料等。 (圖/警方提供2020.3.11)
▲台中警方偵破公共工程蟑螂集團,起出13萬餘元現金、犯案聯絡用手機及相關標案資料等。 (圖/警方提供2020.3.11)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台中和平警分局偵破公共工程蟑螂集團,黃女及賴男2夫妻,平素自稱分別擔任「台中市海峽兩岸交流促進會」理事長及秘書長又兼「台中市傳播媒體採訪記者協會」主任及秘書長,近年遊走台中山城地區,佯稱自己爭取經費有功,向公家機關及公共工程包商索討「配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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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查出,此犯罪集團多次直闖和平區長辦公室及住所,索討400萬元手續費,歷經多月蒐證,10日收網逮捕黃女等12人,全案偵訊後依恐嚇取財、詐欺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台中檢察署偵辦。

警方調查指出,黃女及賴男2人108年間得知台中市和平區公所發包公共工程「自來水工程計畫」,共計金額新臺幣7800萬元,嫌疑人黄、賴等人認有利可圖,涉嫌藉稱該工程市府補助款部分係渠等爭取而來,夥同集團成員前往區長及秘書等人恐嚇勒索、詐欺取財400萬元,致被害人等心生畏懼乃報警偵辦。

經和平警分局報請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與台中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東勢、太平、第六分局等組成專案小組共同偵辦。歷經3個多月布線偵查、跟監及蒐證,發現該集團成員等人,108年11、12月間陸續多次前往區長辦公室與其住居所進行嗆聲、叫囂、騷擾並敲打住所門窗及強拉大門,企圖闖入並以凶狠口氣、恐嚇逼迫區長交付「工程配合款」15%,即400萬元。

據和平區公所員工指出,黃、賴藉記者名號,直入和平區長辦公室,先是善意表達「朝中有人」,可協助爭取地方工程經費。等完成發包程序,黃、賴2人前往邀功,索討15%的手續費,遭區長以依法無據、當面回絕。

警方指出,專案小組在蒐證期間,另發現黃、賴等犯罪集團自106年7、8月起至107年5、6月間在台中市山城一帶,分別向承攬政府發包公共工程之合法廠商恐嚇給付渠等自稱代爭取到工程標案的「服務費」,揚言如不給付將干擾工程進行,而多次以「借錢」名義向被害人恐嚇數千元至數萬元得逞。

專案小組(10)日見時機成熟,經報請檢察官指揮,兵分多路針對集團成員住居所等目標執行搜索、拘提,共計檢肅主嫌黃女及其成員共12人到案,起獲不法所得現金13萬餘元、台中市政府水利局108年度預算書、受害地方機關自來水工程資料、土地測量圖、標案查詢紀錄各1份、台中市府函文影本及犯案聯絡用手機6支等證物。全案依法偵訊後,將該集團嫌犯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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