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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竊盜劇情演完後,復由潘姓兒子至臺中市第六分局協和派出所,向警員謊報車輛在臺中市西屯區玉門路370 巷(臺中牛排館) 停車場前遭竊,進而取得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車輛協尋電腦輸入單,再向第一產險公司申請失竊保險金之理賠,致該公司陷於錯誤,而將新臺幣34萬2855元之保險理賠金匯至該車貸款之公司,使林婦得以不用繼續繳還該車貸款。
全案經保險公司及警方抽絲剝繭查出是一件謊報汽車失竊詐領保險金案,經移送偵辦後,台中地院將林婦及其潘姓兒子均依共同犯詐欺得利罪判刑並追徵犯罪所得。謝姓業者則另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