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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指出,電子煙目前已知含約有7000種化學成分被使用於電子煙油,歐盟檢驗發現電子煙含有超過41種有害物質,容易引起肺部發炎、過敏與產生哮喘,且發生心肌梗塞的機率增加2倍;電子煙中的化學成分尼古丁會刺激眼球,恐導致嚴重併發症,如青光眼、視網膜病變,暴露於二手煙,會誘發氣喘、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及與加重肺部疾病,高度危害使用者及周遭人員健康。依國民健康署調查,107年推估超過38000位國、高中學生正在使用電子煙, 顯示電子煙已危害兒童及青少年健康。
為維護市民健康,所以市政府制訂草案條文中,也禁止供應電子煙或與電子煙相關器物給未滿18歲者,違反者將處新台幣1萬至10萬元罰鍰;並禁止在禁煙場所吸食電子煙,違反者處新台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等。
市政府說,市民如對本自治條例草案有陳述意見者,可於公告日起7日內,以書面建議送衛生局彙辦。待完成辦理草案預告及各項法制作業程序後,將送嘉義市議會審議通過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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