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審查合格就盡快發放 鄭文燦:救急就是要快

▲鄭文燦指示「救急就是要快」原則,對審查合格的案件要盡快發放,不合格的案件則進行複審,必要時可由社會局長與市長進行複審,讓通過的案件數可以多一點。(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鄭文燦指示「救急就是要快」原則,對審查合格的案件要盡快發放,不合格的案件則進行複審,必要時可由社會局長與市長進行複審,讓通過的案件數可以多一點。(圖/桃園市政府提供)

記者李春台/桃園報導

中央針對無保者推出擴大紓困方案,桃園市目前已受理案件超過1萬8千件,對於各區公所反應審核申請者經濟狀況最為困難,市長鄭文燦今(14)日主持防疫會議指示,希望各區掌握「救急就是要快」原則,對於審查合格的案件要盡快發放,不合格的案件則進行複審,必要時可由社會局長與市長進行複審,讓通過的案件數可以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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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表示,急難紓困補助與中低收入戶資格的認定標準不同,市府秉持從寬審查的原則,如當事人已提出存摺證明,各區公所即應按照他的切結書直接計算,相信當事人也會誠實申報;假設民眾未提供存摺,各區公所可以透過當事人去(108)年的報稅資料,以利息收入反推存款額度,即可查出實際經濟狀況。

鄭文燦說,申請紓困的市民朋友位在社會最底層、也最需要這筆錢,現在最重要的是請各區公所持續加緊趕工,盡速完成發放作業,避免中央放寬政策,地方卻沒有趕上腳步,他指出,申請紓困者都屬於沒有納保、未領津貼的民眾,僅靠薪水度日,他們位在社會最底層、也最需要這筆錢,希望各區掌握「救急就是要快」的原則,也請各區長多鼓勵同仁,各區長、社會局長、市長會共同負起核定的責任。

鄭文燦指出,衛福部放寬急難紓困審核標準,並未要求查詢當事人房地產及投資金額,主因在於依據當事人存摺金額變動情形,已可大致查明受疫情影響導致的收入變動,絕大部分的急難紓困補助申請者,是屬於近貧(near poor)或者新貧(new poor)這些範圍的民眾,本身經濟條件較差,又受到疫情影響,導致失業、收入驟減等情形,希望後續的審查作業能再加快腳步,讓有迫切紓困需求的基層民眾及時獲得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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