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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寶楨直言,目前較為確定的數目只有3000份委託書,但仍未達到政黨法的成會門檻。「實際黨員在10000人上下,等於是要有超過2000名黨員前來參與大會。」楊寶楨表示,雖然有3500人報名參與黨員大會,但實際仍要看當天出席人數,也希望黨員們報名了就多多來參與,讓黨員大會能夠開的成。
依《政黨法》規定,向內政部登記成立的政黨,應至少每2年召開黨員大會1次,且須至少二分之一以上黨員出席。如果連續4年未召開黨員大會或黨員代表大會,經主管機關限期召開仍不召開,有可能會被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