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再祭鐵腕 農地違章工廠斷水電

▲農地違章工廠,中市府經發局會同台電及台水公司,現場執行斷水斷電。(圖/市政府提供2020.10.24)
▲農地違章工廠,中市府經發局會同台電及台水公司,現場執行斷水斷電。(圖/市政府提供2020.10.24)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遏止農地違章工廠新增,台中市政府日前勒令霧峰區民生路上2家新增未登記工廠停工,再複查時發現2業者均未依規辦理,23日經發局長張峯源會同台電及台水公司率隊前往,依經濟部「未登記工廠停止供電供水作業程序」,現場執行斷水斷電,後續將通報建管單位執行拆除作業,維護公共安全及農地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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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發局指出,中央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公告105年5月20日後新增的未登記工廠,應依法拆除;市府訂定「違反土地使用管制代履行拆除執行原則」今年10月1日上路,明定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若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若經限期自行拆除仍不拆除,將由市府通報建管單位執行拆除作業,並向業者收取代履行費。

經發局進一步表示,修正後的「工輔法」自今年3月20日施行後,市府持續針對新增未登記工廠進行稽查,未來將持續貫徹公權力,落實查處新增未登記工廠,呼籲廠商切勿心存僥倖。

此外,修正後的《工輔法》,以「特定工廠登記制度」輔導既有工廠,經發局為協助在地臨登及未登記工廠企業主,全力加速相關申請案件審查,截至10月22日止,收件量已達3,348件、核准量2,011件,數量雙居全國第一,呼籲105年5月19日以前設立的低污染未登記工廠且符合納管條件者,儘速向經發局申請納管,若截至111年3月19日未提出納管申請者,將依法停止供電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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