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琳補件近七成與一階連署者重複 未達應補足人數

▲高雄市議員高閔琳。(圖/記者鄭婷襄攝,資料畫面)
▲高雄市議員高閔琳。(圖/記者鄭婷襄攝,資料畫面)

記者鄭婷襄/高雄報導

高雄市議員高閔琳罷免案一階通過後,二階連署去年底送件經查對不足5,485人,需在10內補齊,罷琳團體發言人陳清茂2月9日補件10,323份連署書,高雄市選舉委員會今(2)日下午召開委員會議,審查提議人之領銜人所補提連署人名冊之查對情形,發現與第一次連署人重複連署者佔補提人數將近7成,所剩符合規定人數2,499人,未達應補足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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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選委會表示,去年12月30日受理領銜人曾巖理先生送交連署人名冊計21,472人,經以及轄區戶政機關查對結果,不符合規定人數合計7,813人,符合規定人數合計13,659人,未達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1條第1項連署人數應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十以上(即19,144人以上)之規定,尚不足5,485人。

▲罷琳總部發言人陳清茂今(9)日下午到高雄市選委會補件。(圖/記者鄭婷襄攝,2021.02.09)
▲罷琳總部發言人陳清茂2月9日下午到高雄市選委會補件。(圖/記者鄭婷襄攝,資料畫面)
高雄市選委會於今年1月27日將查對情形報送主管機關中央選委會審定,並由中央選委會通知曾巖理先生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3條第2項規定,自文到之次日起10日內,逕向高雄市選委會補提連署人名冊,屆期不補提或補提仍不足規定人數者,該會將為罷免案不成立之宣告。

罷琳團體發言人陳清茂在2月9日期限內,向高雄市選委會補提連署人名冊計10,323人,高雄市選委會進行補提連署人名冊查對後發現,與第一次連署人重複連署者有7,148人(佔補提人數69.24%),其他不符者676人(內含寄送查詢單詢問連署名冊是否為本人簽名蓋章,經回復否者8人),所剩符合規定人數2,499人,仍未達應補足之5,485人數;高雄市選委會表示,查對情形將函報中央選委會為後續之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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