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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則表示,中國大陸片面提出「關於支持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農林22條措施),「名為惠臺、實則利中」,其目的在磁吸臺灣農業人才、資本及技術,協助中國大陸振興鄉村、解決農業發展困境,並作為對臺統戰的手段。
陸委會指出,從現實面來看,中國大陸過去推動的台灣農民創業園、「31條」、「26條」等措施,大多數台商及台灣農民的感受是「口惠而實不至」、「雷聲大、雨點小」,只對少數人有利,卻對大多數農業及農民造成傷害,只會使臺灣人民產生反感,並且不利兩岸關係長遠發展。因此,陸方推出再多的「惠台」措施,也難有實質成效。 陸委會提醒國人,若擬利用「農林22條」赴中國大陸投資農林業或進行相關合作,應遵守兩岸條例及相關規定,並注意相關風險,避免損及自身及台灣農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