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或私用公用水源 中市府:恐涉刑責勿以身試法

▲民眾擅自拆開綠園道封條,使用自來水澆灌、洗車,建設局呼籲,該行為已觸犯「台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圖/建設局提供2021.3.25)
▲民眾擅自拆開綠園道封條,使用自來水澆灌、洗車,建設局呼籲,該行為已觸犯「台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圖/建設局提供2021.3.25)

記者柳榮俊/台中報導

因應枯水期,台中市政府建設局配合中央限水政策,自去年12月封鉛各大公共場所水錶。近期疑似有民眾擅自拆開綠園道封條,使用自來水澆灌、洗車,建設局呼籲,該行為已觸犯「台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涉及刑事責任,建設局已著手查明行為人,若屬實將依規裁處,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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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局長陳大田表示,市府配合台灣自來水公司,自109年12月起公告通知於各大公共場所限制自來水使用,並於水錶封上鉛條限水,因此目前台中市公園、園道及綠地已禁止使用自來水澆灌,改由抽取溪水、水資源回收中心回收水及建築工程地下水等替代水源,並以水車載運方式進行澆灌作業;同時自來水公司也已將供應公園、園道及綠地的自來水水錶封上鉛條禁止使用。

 

陳大田強調,針對民眾擅自破壞水錶鉛封並使用公共水源的行為,已違反《台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第1項第9項規定「傾倒廢土、破壞景觀、損壞草坪或公園設施」可依規開罰;市府也已派員加強巡查勸導,如再有鉛封遭破壞私用情事,將依規裁處行為人,在嚴峻水情下落實水源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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