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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並指出,阿里巴巴集團實施「二選一」行為,排除、限制了中國境內網絡零售平台服務市場的競爭,妨礙了商品服務和資源要素自由流通,影響了平台經濟創新發展,侵害了平台內商家的合法權益,損害了消費者利益,構成《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第(四)項禁止「沒有正當理由,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據此,中國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阿里巴做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阿里巴巴集團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人民幣)中4%的罰款,計182.28億元。同時,按照行政處罰法堅持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向阿里巴巴集團發出《行政指導書》,要求其圍繞嚴格落實平台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內控合規管理、維護公平競爭、保護平台內商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方面進行全面整改,並連續3年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自查合規報告。
阿里巴巴隨後發表簡短聲明,聲稱會「誠懇接受,堅決服從」處罰,強調將強化依法經營,加強符合規定的體系建設,立足創新發展,履行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