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9人遭判刑 府院同聲譴責北京侵害人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非法集結等罪行被判刑1年,總統府、行政院同聲譴責北京當局。(圖/截自蘋果日報直播畫面)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非法集結等罪行被判刑1年,總統府、行政院同聲譴責北京當局。(圖/截自蘋果日報直播畫面)

記者胡宥心/綜合報導

香港法昨(16)天宣判,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等9人被裁定參與及組織非法集結罪名成立,黎智英被判刑1年。總統府與行政院都同聲譴責北京當局已經侵害人權,台灣會持續撐香港挺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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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表示,對於北京當局繼續侵害香港的民主及人權,再次表達高度遺憾和譴責,而這項判決,無疑將使得香港人民集會遊行的權利受到大幅限縮。

張惇涵表示,人權是普世價值,打壓無法阻止人民自由的意志。我們也要再次呼籲北京當局,正視香港人民的主流民意,唯有與香港人民展開誠懇對話,才能化解爭議,讓香港社會回歸平靜。而民主的台灣會持續撐香港、挺香港人、挺普世價值。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中國向來漠視人權,自毀一國兩制的承諾,踐踏香港的自由民主,世界各主要國家已一再加以譴責、抨擊,而臺灣有主權,也重視人權;人民愛好和平,也珍惜自由,才有今天的民主臺灣。

羅秉成表示,看到媒體報導香港將爭取自由民主的黎智英先生等人定罪判刑,深表同情與遺憾,更要再次譴責北京當局罔顧、壓迫港人爭取民主與自由的決心。而此事也讓臺灣人民更加戒慎警惕,若有一天不幸被中國併吞,那臺灣勢將淪為今日的香港,任人宰割。只有全國人民團結一致,堅持民主自由,堅守人權價值,才不會讓企圖以各種方式併吞台灣的中國得逞。

黎智英與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9人被裁定前年8月18日參與及組織非法集結罪名成立,法院16日宣判,黎智英被判囚1年,李柱銘被判11個月、緩刑2年。黎智英另外又涉「831」非法集結被判刑8個月,兩案同期執行將入獄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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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