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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於4月15日通過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立法院院會23日議程將《職災保險法》排入討論事項並三讀通過。
新法重點包含擴大納保範圍、提高投保薪資、提高傷病給付基準,失能年金不以年資計算,改以失能程度區分等。勞動部估計,新法將較原本的勞保增加33萬人納入保障;傷病給付部分,前2個月傷病給付為薪資100%,第3個月起至請領結束為70%,預估1057萬名勞工受惠。
新法中規定,投保薪資下限為基本工資24,000元,並隨基本工資調整,依據薪資分級表,上限為72,800元,預估可以涵蓋9成以上勞工的薪資水準。至於傷病給付部分,新法提高為前2個月發給100%平均月投保薪資,第3個月起至發放結束發給投保薪資的70%發給,給付以2年為限。
至於在罰則部分,若雇主沒依規定替勞工投保,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應按次處罰。
此外,勞動部應捐助成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統籌辦理職業災害預防及職業災害勞工重建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