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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分局分局長林志誠22日表示是一場誤會,並無毁損公物,而是不慎損壞,並安排徐男等人與楊姓教官於當天上演「握手言和」。但在社會群情激憤情況下,於23日公布懲處名單。
松山分局表示,22日通知徐姓男子及凃男到案後,2人坦承錯誤且願接受調查,警詢後依涉毀損公物罪嫌把2人函送台北地檢署調查。
台北市警察局昨天公布針對此案懲處名單,包含松山警分局長林志誠記申誡2次,督察組長王致傑記申誡1 次,楊姓員警記過1次並調整服務地區,免兼技術教官職務;中崙派出所部分,所長許書桓記過1次、調整非主管職務,副所長顏敏森記申誡2次,皆加重懲處。
松山分局今日指出,已傳喚涉案其餘5人到案說明,警詢後依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等罪嫌,把人函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松山分局強調,警察維護法治及公權力決心,不容挑釁,針對任何不法情事,一定秉公處理、不護短,無私了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