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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今公告修正「台中市政府因應COVID-19疫情防疫規範」,室內100人以上、戶外500人以上集會活動原則停辦,如有必要須由主辦單位進行風險評估、查核及訂定防疫應變計畫,採固定座位且為梅花座、實名制、全程戴口罩、禁止飲食,專案須送主管機關審核。
台中市政府同步公告修正「台中市因應COVID-19疫情醫院陪探病管理措施」及「台中市因應COVID-19疫情住宿型機構陪住管理措施」,醫院及住宿型機構(如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機構等)全面禁止探病,特殊例外狀況如6歲以下幼兒可視個案彈性處理,加護病房、安寧病房等有特殊探視需求者須主治醫師同意才能探病,住院病人或機構住民以1人陪病或陪住為限,但如有發燒或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者禁止陪病或陪住。
台中市政府提醒,即日起,所有集會均須落實社交距離、佩戴口罩或使用隔板、實名制、量體溫、消毒、人流管制、動線規劃等防治措施。衛生局長曾梓展也呼籲民眾減少出入人多擁擠的地方,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如有發燒、咳嗽或呼吸道症狀也應立即前往醫院求診並做好防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