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授權地方公布個案足跡 鄭文燦:兩前提公布足跡

▲為防各縣市地方政府受限防疫規定,無法即時公布確診個案及足跡遭民怨,指揮中心授權地方政府公布個案足跡。(圖/記者呂炯昌攝,2021.05.16)
▲為防各縣市地方政府受限防疫規定,無法即時公布確診個案及足跡遭民怨,指揮中心授權地方政府公布個案足跡。(圖/記者呂炯昌攝,2021.05.16)

記者呂炯昌/桃園報導

▲本土個案暴增,一週內確診增452例。(圖/NOWnews製作)
▲本土個案暴增,一週內確診增452例。(圖/NOWnews製作)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連兩日確診數破百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16)日宣布授權地方政府公布確診個案足跡,但須在基於防疫需求、有傳播風險前提下,公布大眾運輸及開放場所活動史,其餘非必要不得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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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地方政府公布足跡部分,是否有規範?桃園市長鄭文燦今日表示,中央已經不再公布個別的足跡,如果涉及群聚感染的風險或接觸到不特定的人潮,這部分也會公布足跡。

鄭文燦強調,足跡的熱點我們會進行消毒,足跡較多的熱區我們會進行二階段消毒,最後擴大到社區大消毒,市府也擬定了消毒計畫。目前的掌握的確診個案,目前是還沒有需要公布所謂的人潮聚集點的部分,如果有會按照這個原則來公布。

根據指揮中心授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以「指揮中心記者會確診個案資料發布原則」,地方政府可公布的個案資料包括性別、年齡、居住地點、接觸者類型;足跡方面, 若基於防疫需求、有傳播風險等前提,可公布大眾運輸及開放場所活動史,其餘資料若無涉及防疫需要,不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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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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