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支條例將上路 央行調高準備金計提門檻至100億

▲中央銀行今(19)日預告修正「非銀行支付機構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中央社檔案照片)
▲中央銀行今(19)日預告修正「非銀行支付機構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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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潘姿羽台北19日電)新電支條例7月上路,央行今天預告修正「非銀行支付機構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擬將專營電子支付機構計提準備金門檻調高至新台幣1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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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表示,電支機構儲值規模達一定門檻後須計提準備金,主要是基於保障民眾權益等考量,不過目前國內8家業者,例如悠遊卡、一卡通、街口支付等,儲值規模均未達須計提準備金的門檻。

新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將在今年7月1日起施行;新電支條例授權相關子法總共18項,其中中央銀行及財政部各負責1項,金管會負責16項。

央行今天表示,新電支條例整合電支、電票,央行因此配合擬具「非銀行支付機構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修正草案,除了名稱修正為「專營電子支付機構收受儲值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也調整計提準備金門檻。

央行說明,目前同一機構經營電子支付及電子票證業務,收受儲值款項分別計提準備金50億元,考量電支條例已將電子支付及電子票證機構收受儲值款項合併規範,因此央行將同一機構收受儲值款應計提準備金的門檻調高至100億元,並就超過100億元的部分計提準備金。

舉例來說,電支機構儲值餘額達120億元,則就超過100億元的20億元部分計提準備金。

至於為何訂定100億元為門檻,央行官員說明,109年底本國主要銀行存款多占資本額20倍以上,現行規定電支實收資本額為5億元,當儲值餘額達100億元,約等於資本額20倍,與主要銀行收受資金比例相當。

央行官員表示,電支機構儲值規模達一定門檻後須計提準備金,主要是基於保障民眾權益等考量,不過目前國內8家業者,儲值規模均未達須計提準備金的門檻,還不須計提準備金。(編輯:林淑媛)11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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