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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指揮中心公布的指引,第一步要先委託藥商辦理相關程序,要提出8項資料檢送,包含執行計畫書、數量及計算依據、供貨期程、有效期限、藥品說明書、冷鏈及倉儲設備、原廠授權書、外國上市證明或替代文件。
上述資料備齊後,再請食藥署召專家會議審查,不過陳時中強調,疫苗的分配與使用還是要依照指揮中心政策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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