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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黨產會調查,基金會是婦聯會於1997年捐助10億元所設立的,婦聯會後來再捐贈6億元給基金會,做為向國民黨買下興建美齡樓所需的土地經費,婦聯會並於2003年再捐款4.5億元給基金會,以基金會為起造人,起造地下3層、地面9層、建築總面積9787.64平方公尺(約2960.76坪),門牌號碼為台北市林森南路19號的建物「美齡樓」。
黨產會則認為,婦聯會前後捐贈基金會共10.5億元的款項,屬於「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4條第4款所規定的「不當取得財產」,依法將美齡樓收歸國有。但基金會回應,美齡樓是由基金會興造,以從事社福慈惠工作,產權全部屬於基金會,與婦聯會無涉;婦聯會也主張本身財產並非不當取得,至於捐贈美齡樓的基金會一切也都合法,程序完整,絕無任何不當。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