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在》爆抄襲爭議 文化部:應由著作權人提出

▲盧廣仲憑《刻在我心底的名字》奪下年度歌曲獎,如今該曲爆發抄襲爭議。(圖/NOWnews影像中心)
▲盧廣仲憑《刻在我心底的名字》奪下年度歌曲獎,如今該曲爆發抄襲爭議。(圖/NOWnews影像中心)

記者黃仁杰/台北報導

第32屆金曲獎年度歌曲大獎由《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拿下,不料綜藝天王吳宗憲一席話讓該曲捲入抄襲爭議,話題至今依然引發熱烈討論,文化部也在今(29)日傍晚回應表示,依《著作權法》規定,應由著作權人提出,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嚴謹的專業判斷,文化部影視局再依據判斷結果進行後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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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年度歌曲《刻在我心底的名字》抄襲爭議,文化部說明,依金曲獎報名須知,年度歌曲獎應為全新之創作單曲(包含詞、曲及演唱)。有關第32屆金曲獎年度歌曲《刻在我心底的名字》疑涉著作權爭議,依《著作權法》規定,應由著作權人提出,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嚴謹的專業判斷,文化部影視局再依據判斷結果進行後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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