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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請副駕駛座的男子拿證件時,才發現駕駛謊報友人的資料,此時駕駛低頭不語,警方們憑著多年敏感度及辨識能力經驗,問「什麼案件,沒去報到,自己講」,此時駕駛一臉非常驚訝,這才坦承自己被通緝長達15年,沒想到還是逃不過。
警方查出,該名44歲的黃姓男子,於95年板橋地檢署、96板橋地院所發布之傷害致死、殺人未遂通緝犯,黃男向警方供稱「15年前案發後,不願面對司法,他四處躲藏,隱姓埋名逃亡至南部躲藏,這15年間每天過著提心吊膽生活,原以為能躲過追訴期,殊不知仍栽在警方手裡」,並坦言在警方盤問時便已知無法欺瞞,全案依法解送板橋地檢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