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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110年黨主席選舉中央選舉監察委員會今日下午召開第5次會議,討論黨主席選舉過程中,候選人攻訐其他候選人之爭議行為。
會中決議,依據110年主席選舉候選人競選公約第二條規定,選舉期間絕不攻訐其他參選人。因此,候選人張亞中近日多次攻擊朱立倫之言論,涉嫌違反國民黨110年主席選舉候選人競選公約及「端正選風實施要點」包括:一、利用競選、助選或連署機會,公然聚眾暴動破壞選舉秩序者。二、意圖妨礙選舉,對於工作人員依規定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三、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四、對於有投票權之黨員,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不行使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
五、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書、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六、意圖妨礙或擾亂投票、開票而抑留、毀壞、隱匿、調換或奪取投票匭、選舉票、選舉人名冊、投票報告表、開票報告表、開票統計或圈選工具者。會中亦決議,張亞中上述言論,移請中央考核紀律委員會查明,未查明前,暫緩辦理分區政見說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