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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林為洲建議,未來可在不揭露個人醫療隱私前提下於選舉公報須載明候選人役別,徐國勇受訪時說,選舉公報提役兵幹什麼,那現在很多的女性的民意代表、公職人員,役別怎麼寫?提案目的是什麼?
徐國勇表示,以他的立場,男女、女男平等,選舉公報寫役別,那女生怎麼辦?憲法規定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但是依法律服兵役的義務,所以必須依據兵役法,因此女性不必當兵、體位不合的也不必當兵;他舉例,他的同學中有人有扁平足的、胃切除或心臟問題的人,在體位上本來就不必當兵,所以用這個去質疑當兵與否並無意義。
徐國勇強調,不應用有沒有當兵來看愛不愛國或能不能從事什麼工作和職位,所以雖然是中選會的職權,但他認為提這個東西不必充滿政治的考量。